香港DHL发件人白名单备案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0:28:23尊敬的客户:
您好!应服务商DHL白名单必须真实的要求,原有备案信息不符合最新要求的寄件人数据需按照新的表格重新填写需备案的寄件人信息做备案处理,请特别留意寄件前必须提前提供数据备案,才能安排出货,谢谢配合!
提供备案数据前请按以下11项复核后提交:
确保寄件公司/人名的真实有效性,如被抽查能提供到相关凭证证实(凭证如营业执照,私人身份证等);
寄件公司/人名字符不能超出45个;
发货公司名称必须完整:完整公司名包括:1)公司所在地;2)具体名称;3)营业种类;4)公司种类;
若字符超45个,其中“所在地”、“公司种类”、“营业种类”可缩写;“具体名称”必须完整录入,不可缩减;
注意:“所在地”、“公司种类”必须都要有,且“所在地”需在公司名开头位置,若不在开始位置或是无地域名,需提供凭证协助申请(如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寄件公司名不能为香港公司;
寄件公司名不接受任何标点符号如。, - & 等 ;
寄件公司名不接受含BANK OF CHINA;
寄件公司名不能是黑名单;
寄件若为私人,不接受类似LILI叠名;不能是外国人名,也不能是中文姓+英文名(如Maggie Huang),必须是中国人身份证完整名称的拼音;
提供的发货人信息:必须含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完整的中文名称;
不接受相同/相似的寄件公司名(如已备案成功的名称,请固定使用该发货公司名,不接受更改任何字符重复备案);
同一发货公司名/私人名不能对应多个发货地址,及同一发货地址和电话不能对应多个公司名和多个私人名寄件.